![]() |
|
南南合作的典范工程 薛兆群 1982年4月,在阿尔及利亚总统访华期间,中阿两国领导人商定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开展合作。1983年2月28日,中阿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议定书》,中方为阿方设计建造以15兆瓦重水研究堆为主体的核研究中心。同年4月25日,核工业部组建了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以执行该项《议定书》为主,开发国际核工程和民用工程。中原公司在部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在1983年5月到11月期间,先后与阿方进行了三次富有成效的会谈,商定了核研究中心的工程内容、规模及总体方案。在其后几个月内,又分三批派出17位专家赴阿执行合同,打响了中国核技术出口的第一炮。在此期间,我国铀矿冶专家发现了阿大学教材中的若干原则性错误,友好地提出了修改意见,在阿方核科技人员中引起轰动。在中国核燃料专家精心指导下,阿核燃料元件实验室烧制成功第一批二氧化铀芯块,成为阿方核技术领域的重大突破。阿政府和广大科技人员十分赞赏中国专家技术精湛,经验丰富,服务周到,热情友好。阿科技部部长曾专门设宴款待全体中国专家,一再要求延长服务期,为加快重水堆出口奠定了基础。 由于种种原因,中阿核能合作项目曾一度停止。1985年10月,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的田纪云同志访阿,与沙德利总统再次确定重水堆合作项目。在张劲夫同志的帮助下,中原公司坚持不懈,经过3年零8个月的努力,在与阿方进行9次会谈后,于1986年12月27日正式签订了重水反应堆工程合同(一期工程),1990年12月26日又签订了二期工程合同,为阿方设计建造与研究堆配套的辐射元件检验热室和两个元件考验回路。 工期紧是该工程最大的难点。按合同规定,如果中方误期,每超过一个月就要罚款130万美元。要知道,即使在国内建成一座重水堆,60个月的工期也是很紧的,更何况该工程现场远离祖国一万多公里,两万多吨建设物资要从国内运到工地,战线太长,很难及时到位,同时还存在着大部分设计人员和制造厂家都不能到现场、协作不便等诸多困难。另外,阿重水堆建在阿尔及尔以南230多公里的艾因乌塞拉高原,地处撒哈拉大沙漠边缘,方圆十几公里没有人烟,气候极其恶劣。夏季高温酷暑,气温高达45摄氏度以上,地面温度高达60摄氏度;大风一刮就是几天,黄沙铺天盖地,天昏地暗,几米外就看不见人;毒蝎、毒蛇横行,随时可能危害人的生命。为确保工期,在中原公司统一管理下,30多个参建单位大力协同,密切配合,边设计,边制造,边施工,实行交叉作业,以加快工程进度。到1989年5月,工期因故延误了4个月,中原公司组织反应堆厂房地下室和大厅两个封顶会战。为了保证砼入模温度低于设计规定的30摄氏度,核工业二二公司建筑工人发扬吃大苦、耐大劳的革命精神,白天顶着烈日做各项准备,夜间9点到凌晨7点进行砼浇灌,连续奋战了8个月,工程进度抢回来了,同时也达到高质量的要求。 在建设过程中,中原公司始终将“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实施于设计、制造、采购、建筑安装和调试运行的全过程。在设计、制造中采取严密的质保措施,坚持两级跟踪检查,做到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阿方对工程的验收结论是“质量优良,是无可挑剔的”。经专家鉴定,该重水堆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重水研究堆相比,在技术参数、安全性能、多用途特性和运行维修方便等方面均处于先进水平,因而获得国家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 中原公司从投标报价到竣工验收,实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投资控制,严格掌握建设资金,不断加强科学管理,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而使这两个项目提高了经济效益。在1992年的工作会议上,中核总领导高度评价援阿重水堆工程在质量上、效益上、执行合同上、与业主关系和国际形象上为涉外工程作出了典范。 1991年5月30日,中方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建筑安装任务,进入调试阶段。此时阿方负责的重水堆两路正式供电电源尚未开工,中方只能用临时电源进行调试,并无偿帮助阿方抢建供电工程和紧急培训反应堆运行人员。1992年6月下旬,两路正式电源供电。7月13日到18日,反应堆在15兆瓦功率下连续运行120小时,安全、顺利、高质量地完成验收试验。12月15日,在田纪云副总理主持下,中阿双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了重水堆临时验收协议。1993年12月21日,经过一年保证期运行考验合格后,中阿双方在工程现场举行了隆重的一期工程最终验收庆典,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中阿两国代表、40多个国家驻阿使节及各国记者出席竣工验收庆典。阿国家领导人在会上致辞中称,“这座和平利用核能的重水堆良好的性能,可靠的质量,是阿中友谊的又一个象征”,并将其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 重水堆出口的圆满成功,开创了我国核工业走向世界的先河,提高了我国作为有核国家的国际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