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报告
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以下简称秦山三期工程)是国家“九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两台机组已分别于202年12月31日和2003年7月24日开始商业运行,目前电站运行情况良好。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的规定,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04]1034号)的要求,秦山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初验工作(八项单项验收)已于2005年5月26日前全部完成,并分别经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档案馆(受国家档案局委托)等部门批复同意。2005年6月22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上报了终验申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竣工验收终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526号),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委组织成立了秦山三期工程国家竣工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2005年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秦山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专家组会议。专家组听取了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简称秦山三核)关于初验阶段八个单项验收情况以及改进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结合各单项验收结论,经讨论形成了“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专家组最终验收意见”。 2005年9月21日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见附件)听取了秦山三核关于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总体情况汇报和验收委员会专家组的最终验收意见,并考察了工程现场。验收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报告》。 1、 工程概况 根据1997年1月31日《国家计委关于浙江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交能[1997]155号),本工程规划建设两台单机组额定总电功率为728MWe的CANDU6型重水堆核电机组,电站设计寿命40年,平均年容量因子85%。 本工程单机组计划建设工期为55个月。1997年2月12日秦山三期工程主合同正式生效,1998年6月8日工程正式开工。 2002年12月31日和2003年7月24日,1号和2号机组相继投入商业运行,比合同规定的里程碑进度分别提前43天和112天。 2、 初验工作的组织及验收结论 秦山三核于2003年10月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竣工验收(终验)准备工作委员会,并分别成立了八个单项(初验)验收工作准备小组,其组织机构和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自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国防科工委、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核集团档案馆分别组成专家组对本工程的工艺系统及设备和建筑安装工程、消防设施、职业危害控制、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和工程档案进行了单项验收。各个单项验收专家组认为秦山三期工程的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优良,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效益良好,建议通过竣工验收。各个单项验收结论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各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秦山三核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字[2002]394号)编制了《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按照国资委关于大型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通过招标确定了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了《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天孜沪专审[2004]248号)。竣工决算报告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请财政部批复同意。秦山三期工程基本建设投资按概算汇率实际总支出为25.75亿美元,与概算相比节约投资3.05亿美元。约占批准概算投资的10.6%。 3、 工程评价 3.1 工程建设及管理评价 秦山三期工程由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AECL)总承包。在工程建设中,秦山三核全面落实合同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和责任,在中外合作项目中认真贯彻自主原则,紧紧抓住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重要环节,有效地保证了设计、设备和工程质量,提高了核电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整个工程质量优良,工程提前112天建成投产,节省投资3.05亿美元,实现了质量、进度、投资的三大控制。本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建立了程序化的工程管理体系,对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有效,按照国家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有关标准,经核工业工程质量监督站第一中心站验评,全部104个单位工程评为优良,优良率为100%。 3.2 电站系统功能、安全性能和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初步设计确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⑴ 蒸汽发生器额定热功率输出: 2063MWt ⑵ 机组额定总电功率输出: 728MWe ⑶ 机组厂用电: 1号机组:63.1MWe ,2号机组:62.3MWe ⑷ 汽轮发电机组额定总热耗率: 10196kJ/kWh ⑸ 每台机组的重水损耗: 14.0kg/天 经过调试和试运行验证,本工程总体技术指标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其中,机组额定电功率比合同的担保值低约1%,对此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AECL)已予以确认,将由供货方承担责任,秦山三核已经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商务处理。经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的稽察,中核集团组织专家进行的论证,以及国防科工委组织的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建安工程与工艺系统及设备专项竣工验收专家组的再次审查,均认为此总电功率偏差是可接受的。验收委员会同意机组额定总电功率按720 MWe验收。 秦山三期工程以韩国月城3、4号机组为参考电站,依据中国核安全法规的要求、秦山三期厂址的特征以及国内十多年压水堆核电站设计、建造和运行的经验反馈、考虑了技术进步和核安全发展要求,在参考电站的基础上实施了99项设计变更,其中为了适应秦山三期厂址特征,实施了37项设计变更;为了满足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实施了10项设计变更;为了提高机组性能,实施了52项设计改进(其中21项工艺和技术是在CANDU6型核电机组中首次采用)。上述设计改进经调试验证和运行考验,效果良好。经改进后的秦山三期工程是目前世界上先进水平的CNADU6型机组。 本工程消防设施的设计符合加拿大重水堆核电厂防火规范和美国消防协会设计标准,部分辅助设施采用了国内有关的设计和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导则的要求。职业危害控制设施设计合理,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切实有效。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满足《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电站自运行以来,消防设施、职业危害控制设施和安全设施一直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本工程的设计、建造、调试和试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审评、监督及许可证制度,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工程具有完整的放射性“三废”处理系统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表明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气态和液态流出物的实际排放量低于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排放量控制值,各类固体废物的实际产生量也低于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控制值。 3.3 试运行评价 秦山第三核电厂在试运行期间,两台机组安全可靠运行,自1号机组首次并网至 2005年7月31日,两台机组累计发电量247.80亿千瓦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 投资控制评价 本工程在投资控制方面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年度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合同变更与合同支付、加强竣工结算和工程量审查、进行外汇风险管理和调整债务结构等,使得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3.5 设计自主化和设备本地化情况 秦山三期工程是利用国际融资,购买发电容量,设计主要由外方进行的项目,绝大多数设备和材料由外方供货,但中方承担了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了四个工程子项的设计,并在国内采购。除首炉燃料使用国外进口的燃料棒束外,从电站换料开始使用了国产化的燃料棒束。 秦山三核从2002年开始,逐步开展了备品备件国产化工作,2003年7月24日全面建成投产后,加大了国产化的力度。到现在已完成了200多项备品备件国产化工作,产品质量优良,确保了调试工作和电站大修的顺利完成,保证了电站安全、可靠运行,同时也节约了大量资金。 4、 单项验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 在消防单项验收中,共提出了31项改进意见和建议,21项已完成,9项正在按计划进行中,1项正在研究改进方案。 在工业安全和环境保护单项验收中,共提出了8项建议,5项已完成,3项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上述正在进行和研究改进方案的项目虽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但秦山三核仍应抓紧整改。 5、 终验结论 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各工艺系统、设备以及建(构)筑物的性能符合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核电站主要性能参数达到或优于设计指标,满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中所作的承诺得到认真落实;职业安全、环保设施和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起到了保护核电站工作人员和公众安全、健康的作用。消防设施满足法规要求,消防设施运行有效。 秦山三期工程在参考电站的基础上,采用了多项技术改进,进一步提高了核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电站总体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型核电站的先进水平。 秦山三期工程造价较国家批准的投资概算节约10.6%,工程投资控制有效。 秦山三核在工程建设中十分注重全面落实业主的权利和责任,在中外合作中,认真贯彻自主原则,紧紧抓住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要环节,有效地实现了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 整个工程建筑安装质量优良,调试工作成绩突出,工程比主合同规定的里程碑进度提前112天全面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产准备工作充分有效,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质保体系健全,能够满足核电站正常生产的要求。 档案管理符合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满足电站运行要求。 本工程的建成投产为我国核电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验收委员会认为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的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优良,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效益良好,满足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