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6月明确表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后,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昨日联合发布清理细则,并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在10月31日之前,上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7月1日(含)以后,地方政府设立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立足额注入资本金,不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以往采用的“政府大楼”入股融资平台的做法将被遏制。(新华网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