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以及主要任务、措施在6月28日召开的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工作会议上得到明确,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成为对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的新要求。
会上,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表示,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以高层次人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素质。他强调,“十一五”期间的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四大重点:一是适应重点工程装备研制生产的需要,着力抓好型号“领军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二是要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着力突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要适应发展军工先进制造业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着力抓好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四是要适应军工持续发展的需要,着力抓好人才的培养和教育。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以人为本、着力创新、高端引领、促进发展”的人才兴业战略,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军工人才队伍,为实施“十一五” 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防科技工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是:总量保持适度规模。素质能力显著提高。层次结构均衡合理。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会议还明确指出了“十一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落实一个规划”,即要组织实施《2006~2010年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四项措施”,即实施“511人才二期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国防科技紧缺人才的培养、进一步落实“军工科技骨干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强化三个机制”,即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奖学金,采取特殊政策、集聚国防科技工业特需人才,以及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军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吸引优秀人才;“抓好三项工作”,即抓好型号领军人才及其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抓好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管理;“完善五种制度”,即收入分配制度、国防科技特殊人才津贴制度、高层次人才保障制度、高层次人才表彰奖励制度以及人才开发投入制度。(杨阿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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