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把握机遇下好法治中核这盘棋

发布时间:2017-03-16 信息来源: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中核集团的法治工作已经扎下了牢牢的根基,逐渐融入到集团各项工作和经营管理之中。“十三五”时期无疑是依法治企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的良好时机。2016年,“十三五”一开局,中核集团的法治工作迎来一番崭新局面——

  3月,作为依法治企重要依托的法律事务部正式运行; 5月,中核集团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6月,《2016年法治工作要点》出炉;8月,编制印发《“十三五”时期法治工作专题规划》,是集团公司关于法治工作的第一个五年专题规划;8 月,制定了集团公司《“七五”普法规划》;9月,召开集团公司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法治工作会议;10月,国资委《国资工作交流》以《加强顶层设计 积极推进法治中核建设》为题,介绍集团公司法治工作经验,对集团法治工作充分肯定;11月,《法制日报》刊登集团公司董事长《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的署名文章;12月,具有核工业特色的“12·4”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亮点纷呈;12月,《法制日报》就法治中核建设专题采访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李季泽……

  这一年来,集团公司为下好法治中核这盘棋,运用了怎样的智慧和力量?付出了哪些努力?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中核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胡耀芳。

  把握机遇 全力为法治中核建设铺路

  “目前,中核集团法务部是一级独立部门,人员编制7人,这在十家军工企业里是首屈一指的。”胡耀芳接受采访时以这样的话语开篇。集团公司对于法务工作的高度重视,让她备感振奋。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把法治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法治央企建设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核集团党组审时度势,果断作出在集团公司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的决定。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企业就会举步维艰。中核集团作为特大型央企,正如一艘巨轮在海上航行,法治就是压舱石,只有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才能使我们这艘巨轮在市场经济中扬帆破浪、行稳致远。”胡耀芳说道。

  2016年3月,作为法治中核建设重要依托的法务部正式运行。同期,胡耀芳从司法部调任中核集团主持法务部工作。法务部下设法律综合处和合同管理处,承担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处理、法律工作队伍建设、外部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

  胡耀芳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做好法治工作,组织机构是基础,队伍是关键。刚一上任,她就积极思考、寻找法务部“强身健体”的方法。

  “为高效完成法治中核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法务部的职能作用,这一年来,我们狠下功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胡耀芳介绍道,“一方面,我们梳理细化了部门职能并进行了内部分工安排,确保法务部作为集团公司大局的一块 ‘拼图’,能够始终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大局,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在部门成立之初就迅速成立了党支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锤炼优良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全力以赴做好法治工作。”

  事实证明,法务部确实是一支素质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在正式运行以来的9个多月时间里,他们克服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困难,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在搞好总部法务部自身建设的同时,如何加强全集团法律工作体系建设,也是摆在胡耀芳面前的一道考题。“我们在全国各地有着300余家成员单位,数百名法律工作人员,不同单位法治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法律工作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探索一条符合集团实际的法治工作发展之路,既要目标清晰,也要脚踏实地。”她对此有着清晰的认识。

  2016年,法务部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特别是25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设置、法律工作机构、法律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梳理,在全系统范围内着手建设法律工作体系。针对集团成员单位众多、业务内容广泛的特点,法务部明确了不能搞“一刀切”的原则。胡耀芳举例解释说:“比如,原子能公司是做对外贸易的,更多地需要法律人员熟悉掌握英语、精通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而财务公司的法律管理则跟金融风险管理挂钩更紧密,所以我们绝不能搞‘一刀切’。”最终,法务部确定了以板块公司、上市公司、营业收入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单位,以及涉外业务较多且法律风险较大的成员单位,作为法律工作体系建设的重点,下大力气加以推进。

  “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胡耀芳深知树立法治观念对于法治中核建设有着无可替代的支撑作用。为此,法务部自创出一套切实管用的“拳法”: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引领多数。推动集团公司将法治专题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总部部门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人员法治培训纳入集团总体培训规划,大力推动领导人员学法用法。二是开展全员普法,提升整体法治素养。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形成了立体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具有中核鲜明特色的法治宣传声势。三是加强法治工作宣传,提高知晓率和认可度。11月,《法制日报》刊发了集团公司董事长关于法治中核建设的署名文章;12月底,又对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李季泽作了专题采访,在经济法治版刊发了两篇专题采访。2016年以来,国资委《国资工作交流》、司法部《普法通讯》、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工业法治资讯》、《军工文化》等先后刊载中核集团法治信息9篇。

  “这一系列宣传工作‘组合拳’,大大提高了集团上下、集团内外对集团法治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也树立了中核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向社会传递了法治央企建设的正能量。”胡耀芳总结道。

  顶层谋划 精心绘就法治中核建设蓝图

  在胡耀芳看来,对于如何下好法治中核这盘棋,中核集团是经过了精心谋划和布局的。

  “刚来中核集团,我就发现集团领导对法治建设非常重视,这一年来,集团公司连创了几个‘第一次’,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法治工作的这几个“第一次”,胡耀芳如数家珍。第一个“第一次”是,中核集团专门成立法治中核建设领导小组,董事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推动法治工作,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同志担任小组成员,大大加强了对集团法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第二个“第一次”是,第一次在中核集团年中党组(扩大)会上专门听取法务部关于依法治企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法治工作。第三个“第一次”是,在中核集团2016年度法治工作会议上,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莅临指导并作了长达1个小时的重要讲话,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分别作了1个小时的讲话,这次会议是历次法治工作会议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每位领导长达1个小时的讲话,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工作专题辅导,使集团上下对法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由此可以看出,集团公司党组将法治工作放在了史无前例的高度来谋划、部署、推进,充分体现出党组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依法治企的决心与信心。”胡耀芳说道。

  在集团的高度重视下,2016年8月初,集团公司第一个关于法治工作的专题规划——“十三五”法治工作专题规划正式出台。这是集团法治工作的第四个“第一次”。“十三五”法治工作专题规划是在对整个集团法治工作机构、队伍进行详细统计摸底,对近年来法治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精心设计、认真谋划的,既深入贯彻和充分体现中央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又紧紧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大局,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指导性、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

  “十三五”法治专题规划描绘出法治中核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团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并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范、依法规范管理,到工作组织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逐一明确了主要措施和重点任务。为确保规划落地实施,法务部逐一对照规划确定的任务,制定出台了《法治工作评价指引》,从8个方面设置了65项考核指标,明确每项指标的考核标准,对各成员单位的法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对成员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使法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实处发力、见到实效。

  “借助规划的落地,我们着力加强了集团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就法律管理来说,我们对集团总部的合同审批和签署授权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着力修改《合同管理规定》、制订一批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了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外部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支撑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胡耀芳介绍道,“此外,进一步完善了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通过国际公开招标,新增6家律所充实集团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逐步明确和细化重大项目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流程和管理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优化服务方式,更好发挥内部法务人员与外部律所的作用。这些措施形成合力,使得集团公司法律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动作频频 铺好法治轨道助推集团发展

  铺好法治轨道,中核集团产业发展才能走得长远、走得安全、走出好成绩。

  2016年10月,为参加中核集团参股阿海珐项目的现场法律尽职调查,胡耀芳带着法律团队经过10多个小时的飞行来到法国。来之前,她和法务部的同事们已经为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作了充分准备。在她的预计里,此次现场尽职调查应该是比较顺利的。但让她始料不及的是,飞机落地后与法方见面时,法方就提出,开展尽职调查之前必须先签署三个文件。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两点多,双方就这三个文件的签署开始艰苦的谈判。而这也不过是最初的一轮谈判。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这样高强度、长时间的谈判成了尽职调查工作组每天的常态。谈判期间,双方往来文件的每一个字胡耀芳都要仔细斟酌,生怕稍不留神有所偏差;与对方沟通时,一字一句都要确保能准确表达我方意思,没有歧义;争取利益时,绞尽脑汁、步步为营……“这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所有的谈判成果最终都要落实到法律文件上,所以对于我们法律工作组来说,每一步都如履薄冰,为了把好最后一道关,争取利益最大化,不得不‘处心积虑’、‘费尽心机’。” 对于此次谈判,胡耀芳感触颇多。

  对于集团重大项目,法律人员必须“全过程参与、全流程把关”,这是集团领导对法务部的明确要求。就阿海珐项目来说,两周的现场尽职调查仅仅是一个开端,随着项目的推进,还有更多更繁重的工作在等着他们去完成。

  近年来,中核集团产业发展提速,“走出去”战略步伐加快,这些都对集团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法务部成立后,集团领导提出了“走出去”法治先行、法律铺轨的理念。按照要求,在产业布局前,法务部要对相关国家的法律环境进行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在项目决策前,要对法律障碍进行梳理和攻关,做到有备无患;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独立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全程参与谈判、签约等,法律风险防范要真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

  2016年,对于集团公司所有涉外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法务部都做到了深度参与,特别是在与法国阿海珐、美国泰拉能源合作中,法律事务部牵头开展法律政策和风险防范研究、尽职调查、项目谈判、交易文件修改等,对于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与美国西屋公司合作项目中,法务部创新成立了与西屋公司联合法律工作组,建立法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项目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解决合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和问题,探索创新了法律工作方式。

  通过一年的实践,中核集团已经初步建立了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事务机构与业务机构分工协作,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互相配合、共同参与的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在着力为集团重大项目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法务部继续加强“三项法律审核”工作,妥善处理诉讼案件。继续保持总部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三个100%”,全年共审核规章制度20余项、合同200余份、重要决策100余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50余份,提出法律意见200余条;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始终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服务,深度参与集团各项改革,在中国同辐上市、“僵尸企业”处置、压缩企业层级、亏损企业治理、“三供一业”移交和厂办大集体改革等方面严格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依法合规。妥善处理总部涉诉案件,实现了总部案件无一起败诉;有效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积极应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让中核集团依法治企深入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服务保障、规范管理和价值创造功能进一步显现,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申文聪)